信息简报
我校与浙江海盐经济开发区、海盐县科技局 签订全面科技合作协议
发布日期:2013-12-03 01:25:12    来源:校长办公室    作者:维护员

  2013年11月20日,我校与浙江海盐经济开发区、海盐县科技局建立全面科技合作关系签约仪式在综合楼202会议室举行,我校副校长瞿志豪、浙江海盐经济开发区书记陈峰和海盐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马宏军,以及三方代表人员出席了签约仪式。仪式由科研处处长曹建清主持。

  会上,瞿志豪副校长首先代表学校致辞,他表示,与海盐经济开发区建立合作关系将进一步促进学校科技成果的转化,通过发挥学校在科研、人才资源方面的优势,解决企业实际生产中的技术难题,与企业一起协同创新,实现双方共赢。瞿副校长还介绍了我校在浙江已有技术转移工作站的相关工作经验,表示有信心与海盐建立全面、持久的合作关系。

  

  随后,陈峰书记代表海盐经济开发区致辞,他表示非常高兴能够与学校建立全面合作关系,共同商讨推动双方发展的合作模式。他介绍,海盐经济开发区作为区域的重要交通枢纽,有着地域方面的优势,在机械制造、节能环保以及新材料等产业上与学校有很大的合作空间,希望借助和依托学校学科和人才方面的优势资源,共同推动开发区与学校的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从而促进开发区产业技术的升级和学校科技成果的转化。

  最后,三方代表进行了签约仪式。学校在海盐经济开发区设立的技术转移工作站将围绕科技服务、成果转化、决策咨询、产业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在海盐经济开发区产业领域开展多层次广泛深入合作,推进海盐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形成,促进学校科研与教育事业快速同步发展。

  

  出席签约仪式的代表还有学校技术转移中心主任周志萍、城市建设与环境工程学院副院长王利军以及科研处等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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