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机关、直属各部门: 为迎接上海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校办需收取各学院、部、中心,机关、直属各部门各类印章样章,请各部门将各类样章盖好后于10月20日前送至校长办公室。样章盖于附件处。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各部门样章.doc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