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机关、直属各部门: 根据沪教委办[2008]72号文,为适应教育信息化形势的要求,加快推行教育系统电子政务建设与无纸化办公应用工作,自2008年10月20日起,市教委的公文与信息通过网上下发,校办按校领导阅文的批示将电子文件通过学校行政办公系统发送给各学院、部、中心、机关、直属各部门正职和办公室主任或者其他指定人员。纸质文件即日起不再发送,请相关人员注意每天登陆行政办公系统查看,望相互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