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机关、直属各部门: 为保证今年教师节表彰等工作需要,请各部门将2007年9月至2008年8月期间各类市级及以上获奖项目于本周五(7月4日)前报人事处、抄送校工会。今后各类市级及以上获奖应随时将获奖通知、获奖证书(复印件)报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