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机关、直属各部门: 根据上海市政府关于2008年清明节放假的安排,经校部研究决定,清明放假安排如下: 2008年4月4日为清明节,放假一天。4月5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日)照常休息。 成人与继续教育学院学生放假期间的课程安排,由成人与继续教育学院另行通知。 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后勤部门要做好留校师生员工的后勤服务工作。假期总值班电话:50217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