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直属系)、部、中心,机关、直属各部门: 为有效地保护我校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科研成果,完善我校专利申请、维持、转让的规范化管理,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将《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专利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实施工作。 附件:1、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专利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