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金海湾论坛管理办法校园网建设工作小组
发布日期:2011-05-16 02:23:17    来源:校长办公室    作者:admin

2004年9月21日讨论稿

     为了更好地增进师生员工的信息交流,展现师生员工爱校荣校的精神风貌,促进金海湾论坛健康、稳步发展,根据国家《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有关条款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金海湾论坛是校园网属下的电子公告栏(BBS),接受校园网建设工作小组的领导和监管。

第二条 金海湾论坛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日常运行和系统管理、维护,包括论坛开放和关闭、讨论区设置和撤消、用户认证和管理、信息安全和技术保障等事项。

第三条 讨论区设置。金海湾论坛根据讨论内容设置分类讨论区(即一级栏目),分类讨论区下可设置若干主题讨论区(即二级栏目)。部门或个人均可根据需要和合理的原则向网络信息中心信息部提出设置讨论区的建议,经信息部审核协调并报校园网建设工作小组批准后设置。

第四条 讨论区变更和撤消。对内容不适宜或内容过时、贫乏的讨论区,可经信息部报校园网建设工作小组批准后变更或撤消。变更指改变讨论区名称或所属讨论区。

第五条 讨论区管理。讨论区实行系统、分类讨论区和主题讨论区三级管理,分别由系统管理员、信息管理员和版主承担,每个主题讨论区至少设置版主1名,并实行版主责任制。

第六条 管理员的产生。系统管理员由信息部负责人担任;信息管理员由党办、校办、宣传部、教务处、保卫处、学生处、团委和信息部负责推荐,经信息部汇总报校园网建设工作小组确认后产生;版主由信息管理员推荐,经信息部确认后产生。

第七条 系统管理员职责。⑴负责论坛的系统管理;⑵负责讨论区的规划和实施;⑶负责论坛内容的组织和调整;⑷监督并协助信息管理员和版主开展工作,必要时可行使信息管理员和版主的职责;⑸负责信息管理员的推荐和版主的确认;⑹负责与论坛有关事项的联络与执行。

第八条 信息管理员职责。⑴根据金海湾论坛信息发布准则对所辖讨论区内容执行日常监管,遇有严重问题或特殊情况时应及时与系统管理员联系;⑵负责所辖讨论区版主的推荐、联络、和考核工作;⑶监督并记录版主的日常工作,必要时可行使版主的职责;⑷完成系统管理员要求协助开展的工作。

第九条 版主职责:⑴根据金海湾论坛信息发布准则对所辖讨论区内容进行日常管理,对违反准则要求的内容应及时予以封贴或删除,并做好工作记录,问题严重或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信息管理员或系统管理员报告;⑵完成系统管理员和信息监管员要求协助开展的工作。

第十条 由校园网建设工作小组讨论上报学校决定对系统管理员、信息管理员、版主有一定的奖惩措施(措施另定)。

第十一条 用户分类。金海湾论坛用户分为三类:⑴实名注册用户,须经本人身份证或学号、工号、本校E-MAIL帐号认证,发贴时可使用笔名;⑵匿名注册用户,须经有效E-MAIL帐号认证;⑶非注册用户,即普通访客。

第十二条 用户权限。⑴实名注册用户,可在所有讨论区浏览、发贴和跟贴,有特别限制的讨论区除外;⑵匿名注册用户,可在所有讨论区浏览,在指定讨论区发贴或跟贴,有特别限制的讨论区除外;⑶非注册用户,可浏览讨论区内容,有特别限制的讨论区除外;⑷用户若提供虚假信息或发布违规内容,论坛有权暂停或中止该用户使用论坛的所有或部分服务;⑸长时期不登录的用户,论坛有权根据需要删除其注册信息。

第十三条 技术保障。⑴金海湾论坛对用户发布的信息可预先进行软件自动过滤、筛选和监控;⑵金海湾论坛对发帖用户IP实行跟踪,并对发帖内容定期保留备查;⑶在软件测试、升级期间或监管人力不足情况下,可对金海湾论坛的开放时间、范围和方式加以限制,必要时可以关闭。

第十四条 免责声明。金海湾论坛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和校园网建设需要为用户提供交流平台和空间,并为此承担管理责任。用户在金海湾论坛发表的观点和信息,均不代表金海湾论坛,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负责。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4年9月22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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