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电子阅览室读者须知
发布日期:2011-05-16 02:11:04    来源:校长办公室    作者:admin

第一条  凡进入电子阅览室必须持有效的校园卡,并自觉到终端机上进行身份验证,离开时再到终端机上进行确认。

第二条  进入电子阅览室的读者必须服从管理人员(包括勤工助学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

第三条  在电子阅览室上网查询过程中,不得随意调换座位。如因设备故障须调换座位,应事先征得管理人员的认可方能调换。

  
第四条  读者在电子阅览室内不得擅自动用其它电器设备,更不得自行拆卸、移动计算机设备。对故意破坏者除赔偿损失外,还将按校纪校规进行处理,并视其情节决定其今后的使用资格。

第五条  为了保证设备及网络的正常使用,读者不得随意带入软盘、光盘、移动存储器等,因学习需要确需带入者可向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带入。

第六条  读者不得在电子阅览室做与教学无关的事,也不能做影响他人学习的事。在使用网络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的法律法规,同时也必须遵守学校校园网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不听劝告者管理人员有权终止其使用资格。

第七条  读者不得在网上收视、下载和传播带有反动、封建迷信、淫秽内容的图文信息,一经发现,将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第八条  读者不得随意在电子阅览室内计算机上存储信息,在使用电子阅览室设备过程中造成的任何信息遗失和泄露,将由读者本人负责。

第九条  进入电子阅览室的读者应自觉保持环境卫生,不得将茶水、 饮料、零食等物品带入,也不得将大件包类物品带入。

第十条  读者在电子阅览室必须严格遵守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和可能污染环境等物品带入阅览室,读者不得在室内吸烟,动用明火,不得寻衅闹事,打架斗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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