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是学校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是接受群众监督,实行民主决策、民主治校的重要手段。为做好学校信访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一、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
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来做,全力维护学校的安定团结,积极推动廉政建设和党风好转,努力为师生员工排忧解难、释疑解惑。
二、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
1、学校行政有一位领导分管信访工作。
2、校长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负责信访工作,并确定一位兼职信访干部,处理日常信访工作。
3、各院、系、所、中心、处室都要明确一位负责人分管信访工作,并确定一位兼职信访工作人员,受理本部门的信访问题。
4、信访工作实行“按部门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对于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各类问题,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负责地研究解决,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
三、信访工作的原则
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党和政府的政策、国家的法律为准绳,区别情况,实事求是地处理学生、教职工及其他来信来访中所提出的各类问题。应本着热情耐心、秉公办事,及时处理的原则做好信访工作,认真接待人群众来信来访。
1、对正确意见和合理要求的处理。对于群众来信来访中所提出的正确意见,包括对学校工作和领导干部的合理建议和正当批评,要热情欢迎,虚心采纳。有重要意见、建议,应当予以鼓励、表扬。对于教职工、学生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凡政策允许而有条件办到的,一定要及时地千方百计地帮助解决。有些问题虽然合理,但限于条件暂时还不能解决,应对来信来访者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和思想工作,以取得信访者理解。
2、对群众的申诉、控告和检举的处理。对于申诉信访应深入了解,弄清实事,分清是非,认真负责处理。凡事实确凿,处理正确的事件,应在维持原处理决定的同时积极做好思想工作;对处理不当的情况,院系部门要认真核查。凡学校批转给部门、院系的申诉、控告和检举人信访信件,不得转给被控告或被检举者、或与本案有牵连的部门和人员。
3、对闹访、诈骗和其他不良人员的处理。无理取闹是指来信来访者没有正当理由,企图借来信来访达到某种目的,或来信来访者所提要求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和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已给予合理解决,但依然纠缠不休影响公务。对此要在弄清实事的基础上适当批评,对其进行教育。对劝说无效者,可会同部门院系予以教育制止。若其行为已属违法,可送公安机关处理。
4、对匿名、化名来信来访的处理。对匿名、化名来信来访不得搁置不理,可先行调查,根据事实研究提出解决方案,也不准追查来信来访者的真实姓名。对匿名的诬告、诽谤、诈骗者,在查明其真实目的的同时,报请领导和司法部门批准后,追查其真实姓名和身份,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信访工作的基本程序
l、处理来信
(1)各部门兼职信访工作人员要及时处理来信,填写《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群众来信(访)记录》表,认真阅读来信内容并作简单摘要送部门负责人阅知。部门对于信访人的合理要求,能够解决的,要及时给予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讲清正理,耐心说服;对于要求不合理的,要做好说服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
(2)校长办公室要及时处理各种渠道的来信(包括校长电子信箱和实物信箱),根据领导指示,将来信分送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理,并加强督办和催办。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上级机关转来的信件,在及时认真处理后,向上级机关汇报处理结果。力求100%办结率。
(3)凡经校领导批示的信访件,承办部门必须限时办完。凡超出规定时限或不符合办理要求的,校办有责任提请承办部门复议、重办。
(4)归档。来信处理结束,将原件、处理结果、答复要点等整理、立卷、归档。
2、接待来访
(1)填写来访登记表,登记内容包括来访人姓名、工作单位或部门、通讯地址以及反映的主要问题。然后按来访人所反映问题情况协调有关部门答复或解决。
(2)要坚持耐心地倾听来访人的意见,让来访者讲清主要问题,特别要把事情经过、主要情节、过去上访和处理的情况、这次来访的要求及其理由了解清楚。记录来访人所反映的主要问题,分析来访者所反映问题的性质,以及这一问题应由哪一级、哪个部门承办,为处理和解决打下基础。
(3)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特别要注意:未弄清情况和核实的,不能随意表态。对“老上访户”,更要反复、耐心地做好疏导工作。对于一些重要上访问题,如发现有串连成批上访苗头,要及时向上级报告,根据领导批示再作处理。对于少数无理纠缠的上访者,要坚持具体对象具体对待,一般要先摸清思想,“对症下药”,对一些错误做法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提高认识,正确对待自己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