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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防汛、防台值班办法(
发布日期:2011-05-16 11:51:33
来源:校长办公室
作者:admin
为确保教学、科研、生产管理和后勤服务正常进行,维护工作秩序,特作如下规定: 2、值班人员必须服从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指导,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3、值班人员必须加强巡逻,做好值班检查记录,做到及时发现隐患和问题,消灭不安全因素。 4、在巡逻检查中,特别要注意水、电、煤气、门窗和用电设备是否关闭,计算机房是否停止使用,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作好记录。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交换班制度。 5、发现火情或险情以及其它不正常的情况,值班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1)应立即切断电、气源;(2)扑灭初起之火;(3)报告“119”台和校领导(讲明火灾发生地点,并派人在附近要道口等消防车);(4)保护好现场。 6、因值班不到位,延误突发事件的处置或情况信息的上通下达,而造成事故、损失和学校声誉的应给予扣发津贴,情况特别严重者要追究经济责任的处罚。 7、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规定,值班人员在其值班范围内对违纪违章行为有权加以制止,并向单位领导和校保卫处提出处理意见。值班人员在与灾害或犯罪分子斗争中成绩卓著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者将视情节要轻重由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8、本办法一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立即执行,本办法由校防汛、防台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