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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质量工作的若干意见
发布日期:2011-05-16 11:43:38
来源:校长办公室
作者:admin
一. 目标和任务 1、廿一世纪初叶是中国高等教育完成从精英阶段到大众化阶段转折的伟大历史时期。我校迁建新校区,一年打基础,三年争飞跃,在校生人数近万,本科生已占近半,一派蓬勃生机见证了这历史的跨越。创特色学科、树品牌专业、建精品课程、铸一流技能已经成为学校教育教学新格局。在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和落实国务院关于“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大背景下,全校正以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人才观、全面的质量观,落实学校“十一五”发展规划。学校要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固确立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牢固确立质量是高等学校的生命线,牢固确立教学工作在高等学校各项工作中的中心地位,进一步承担起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高校的历史责任,探索和实践知识型高技能创新人才培养的道路,已经成为新形势下我校建设与发展的根本任务。我们要紧密结合学校的实际,举全校之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切为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实现学校“五年攀高峰”的目标和在更高层面上新的发展。 2、知识型高技能创新人才的培养目标定位是学校发扬传统和优势,适应现代化建设对人才多元化需求,与其它普通高校展开错位发展的战略性选择。知识型高技能创新人才是指能掌握以扎实的科学理论为基础的技术与业务能力在职业第一线进行创造性工作的专门人才。知识型是对培养目标在学识认知领域的要求,高技能是对培养目标在专业能力方面的要求,创新是对培养目标在综合素质方面的要求。知识型高技能创新人才的培养是一个全新的课题,需要进行积极的理论探索和教学实践的摸索,加强产学研合作、工学结合等有效模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学校办学要贴近学业,创新培养计划;贴近产业,紧跟技术发展;贴近就业,服务经济社会;走出一条以培养知识型高技能创新人才为目标的、多层次的大学技术和职业教育的办学道路。 二.扎实推进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建设 3、努力探索和实践“知识型高技能创新人才” 的培养目标和实现途径,科学合理地建设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是关键。要根据技术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特点,遵循教育教学的规律,逐步建立相应人才培养的理论课程体系、专业知识体系、实践教学体系以及全面素质培养体系。要培养学生具有比较扎实的理论基础、科学的专业知识结构、全面的综合素质。特别要大力提高学生的工程技术应用能力,使我校毕业生既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扎实基础,同时具有尽快适应专业岗位工作的能力。 4.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由学识认知、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三大部分组成,即应包括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的核心课程,更应凸现相关职业工程技术应用能力的训练和掌握,同时反映学生自主学习,个性发展和情商等非智力因素培养的要求。专业知识体系和技术应用能力的构建要更加紧密结合社会和企业生产实际,反映社会、企业对技术应用型人才的要求,结合对不同层次大学生的基本要求和我校的实际,制订出特色鲜明的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特别要重视建立技术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体系,要形成一般实践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相结合的科学实践教学体系,这是学校教育教学特色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 5、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是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通过普及与提高相结合、课内与课外相结合、学校与社会相结合、学校与院系相结合的方式,努力提高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自主学习和初步研究的能力。要拓展创新人才培养的途径,充分利用学校的教学和科研资源,营造浓郁的学术环境,打造丰富多彩、和谐统一、鼓励创新的校园文化。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包括开展有利于创新的各类竞赛活动,大学生社团活动,社会实践和调研活动,考证活动,参加科技活动和学术讲座,参与教师的科研活动。要把大学生创新实践内容列入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给予相应的学分,作为学生毕业的基本要求。要加大对学生科技能力训练活动的投入,改革和完善学生科技训练项目管理,制订学生科技能力训练的管理规定,让学生和教师明了项目申请、获得经费支持的途径,简化项目审批手续。学校要搭建平台,制定鼓励教师积极投入指导学生科技能力训练和创新实践活动的激励机制,在工作量计算、优秀项目、优秀成果的奖励等方面将纳入教师岗位考核体系。 6、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建设要坚定不移地走产学研合作、工学结合的道路。各学院各专业均应有相对稳定的互补双赢的产业界、科技界的合作伙伴。这种合作应在教学改革的深度和广度上起探索和示范作用。在涉及到的计划确定、教材选编、教师聘用、实践项目确定、教学活动场所的安排、学生指导和质量评价等方面均应有合作企业的参与。学校将确定政策、鼓励各专业在企业中开展教学活动,真正形成我校学生、教师、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相结合,教室、实验室、企业相结合,理论、技能、创新素质相结合的教学模式。 7、进一步提高制订、执行、调整专业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各过程的科学性、严谨性和规范性。要强化校教学工作委员会的作用,重要教育教学文件和重大政策出台前要经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各学院要调整、充实、建立由专业教师、行业专家和教学管理人员组成的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中行业专家的比例一般不少于半数。专业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制订、调整和变更,必须由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确定、教务处审核、报教学主管校长批准后执行。 各院系和职能部门在大学生全面素质培养体系建设中要协同配合,发挥积极主动的作用。 三.切实加强实验室与实训基地建设 8.铸造学生一流技能,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适应社会发展的重要特色。要充分认识实践性教学环节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地位,在学校建有的实验实训平台上,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实验实训的内涵建设。要从知识型高技能创新人才的培养目标出发,构建适合学科、专业、层次特点的实验实训课程体系,实践教学环节一般占总学分的百分之三十五,独立设置的实践教学环节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四分之一。实验实训中心、各学院、各专业要精心设计、精心组织、精心实施一批有质量的创新实验实训项目。学校在继续加大实验实训基地硬环境建设的同时,要制订政策,在教学工作量计算、考核、职称评审等方面为广大教师、实验人员提供更好的软环境和体制、机制保障。 9、继续落实并强化实验实训室的校(实验实训中心)、院(系)二级管理体制,推行实验实训室的统筹、规范和统一建设。实验实训室的建设、调整要贯彻“资源共享、优化组合”的原则,加强校级公共基础、面向多个专业的专业基础实验实训室的集中管理。学院管理的专业基础和专业实验实训室要树立全局观念,发挥专业优势,统筹规划,在建设、开放、管理中充分发挥资源优势。 各实验实训室要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实施实验实训室标准化建设,实现教学任务、人员配置、仪器装备、管理要求、服务标准、评价考核等方面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加大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化管理的力度,在重点实验室、重点实验项目的建设中要充分发挥各教学单位、教学人员的积极性,按照项目建设要求组建建设团队,集中学校财力、人力,建设高水平、高标准实验实训室,提高我校的实践教学整体水平。要启动学校实验实训管理信息网络建设,所有实验实训室均应纳入网络管理,为实验实训教学管理、资产管理的标准化建设以及实验实训室的全面开放打下扎实的基础。 10、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是培养高技能创新人才的必要条件。各专业在今后二至三年内要逐步建立满足本专业教学基本需要的、相对稳定并在学生实践教学中能够真正发挥作用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立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既要重视形式的多样性与教学内容的可行性,又要注意过程管理、积累资料。要建立校外实践教学的企业导师队伍,在各个教学环节中发挥他们的重要作用。要紧密结合产业、行业、企业实际,积累适合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的教学科技项目和案例。 学校要进一步发扬校企合作办学传统,充分发挥校友会、企业家理事会、行业协会等组织的作用,从知识型高技能创新人才培养的高度规划校企合作、校社联携运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产学研合作,在(高)校(研究)所、校企合作模式上形成新突破。 四、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1.根据学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发展战略,教学质量提升的关键在教师队伍。我们要理顺体制,创新机制,切实执行学校“十一五”规划中确定的“50+10”的人才引进方针,加大高水平、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引进力度。今后三年内,各学院要根据自身学科和专业发展的要求,注意优化引进人才的结构。学院党政一把手要花大力气把市、校二级重点学科、重点专业的学科专业带头人和其他人才的引进计划落到实处。特别要重视引进有企业、科研院所经历的高技能创新人才。人才引进要有前瞻性,要破除固步自封、论资排辈的狭隘思想,为引进人才提供开展学科、专业建设的便利条件,创造和谐有序的人才成长环境。 聘请和建立一支优秀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也是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各学院要统筹学科专业建设,有计划、有目标地组建外聘教师队伍。重点要聘请优秀高水平的学者、专家和外籍教师来校进行示范性教学、指导学科专业建设和开设创新性前沿性学科讲座,以提高我校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学科专业建设水平。要加强和完善对外聘教师的管理,对工作成绩优秀者,给予奖励。 12.切实加强对教师知识型高技能创新素质的培养力度。韦加强对现任教师的培养,学校将建立专业教师企业实践制度。各学院要选择合作企业建立师资培训基地。各学院和学校人事部门要根椐教师进修、培训、实践锻炼的需要,有计划轮流派送没有企业、社会经历的或有需要的教师进入企业,集中一段时间进行工作,以提高教师知识型高技能创新水平。新进专业教师一般进校后两年内安排一学期时间,在岗专业教师根据各自学科、专业的特点五年内轮流一次。学校继续支持在岗教师接受培训、继续教育和深造、参加国内外的学术交流活动。 1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的管理。各级领导要关心教师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机关、后勤各部门要深入基层,尽心尽责为教师服务。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要配合各学院建立和完善教师的电子业务档案。相关职能部门要制定鼓励教师下企业进行实践锻练的政策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发挥在岗培训对提高教师教学能力的积极作用。 学院面向教师,直接承担着对广大教师的培养、教育、使用和管理的职责,要根据每个教师的实际情况,帮助他们制定和实现发展规划。教授要承担第一线教学任务,要发挥老教师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要鼓励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五、健全和完善教学质量保证措施 14.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保证体系,以人才培养为中心,构建和完善以“质量目标、质量过程、质量监控、质量改进、质量管理”为主要构架的教学质量保证体系。 要准确制定目标内涵,精心实施教学过程,及时检测和反馈信息,科学评价和改进教学,严格执行教学规范。要建立校院二级督导制度,研究、分析影响我校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和人才培养中的关键环节,使这些关键因素和环节在人才培养全过程中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及时把质量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是全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学院院长、总支书记是学院教学质量的第一负责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均为相关管理、服务的第一责任人。教务处为教学管理及创新培养计划推进得主管职能部门。 15.重点加强专业建设。要明晰专业培养目标、探索培养模式、完善基本教学条件和教学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教学质量。根据评估的要求,要建立和强化专业评价制度,积极引入社会评价。对于目标不明、力量不足、条件不够、建设不力、就业困难的专业,实行限期整改、暂停招生直至取消专业等措施。 要加强课程建设,改进教学方法,因材施教,让每个学生受益。要加强教材改革,及时采用、编写反映科技发展最新成果的优秀适用教材,特别要组织力量编写反映培养知识型高技能创新人才特色的实践课程教材。 16.实施具有自身特点的学分制。学校实行学年“两长一短”三学期制和学生选课弹性学制。学校鼓励教师更多开设反映科技发展、技术进步和优秀文化的高质量选修课。逐步完善学生选课制度,给学生创造更多的创新学习空间,为学生搭建自主学习、创新学习的平台。教师任课在接受学生选课的过程中要逐步形成竞争和激励机制。 学校实行专业导师制度,各专业配备专业导师对学生进行学业指导。具有高级职称或中级职称并具有硕士学位的在职教师、教辅人员中符合导师条件者,都有义务担任本科学生的学业指导工作。制定导师工作的职责、管理、评价和考核的办法,学校根据考核结果,核发导师津贴。 17.加强师德师风和优良学风建设是教育教学质量得以保障的根本措施。广大教师在提高自己业务能力的同时,应承担起教书育人,师德为先的社会责任,认真实现立足本职、爱岗敬业、积极贡献、爱校荣校的兴校使命。要严谨治学、诲人不倦、持之以恒、重视细节,做好教学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研究和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要弘扬广大教师勤勉踏实的科学精神,为人师表的高尚品德,教书育人的崇高风范,关爱学生的真挚情怀。要以教师高尚的人格魅力和艺术魅力教育和影响广大学生确立为中华民族之崛起而奋发学习的崇高理想和历史责任感。广大学生要努力发扬自强不息、刻苦诚信、尊师守纪、团结互助的精神,形成德技双馨、明礼诚信、一专多能、创新进取的良好学风。向包起帆、李斌、郁竑等优秀校友学习,爱国荣校,做一个负责任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新时代大学生。 18.切实提高教学管理水平。要切实提高管理、教辅人员为教学中心服务的意识,要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受冲击。要进一步明确校院二级管理、教辅人员的岗位职责,促使管理、教辅部门把主要精力投入到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各职能部门要制订相关人员的岗位能力提升计划,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和水平。要把管理人员接受培训、提升管理能力的成果纳入部门考核指标体系。管理部门、教辅部门其他职能部门都要深入基层,主动为教学第一线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六、加强考核管理 19.健全、完善教育教学规章制度和教师教学考核机制。要修订和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进一步完善教师教学工作责任制;要建立教师工作量制度,并全面准确理解其内涵。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既包括培养计划内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的工作量,还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以及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和实践等工作量,同时也包括指导学生取得创新实践学分的工作量。在提倡优良教风、敬业精神的同时,以人为本、重在激励,积极探索并制定有效、切实可行的考核指标体系和办法,引导教师全面、合理完成教学任务。 20.对教师的考核坚持以岗位职责为内容,着重考核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政治表现主要看教师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态度;业务水平主要看教师的教学、科研、技能和创新能力;工作业绩主要看教师在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以及社会服务中的贡献。要进一步完善评教办法,把评教结果和学生选课、职称聘任、教师考核紧密结合起来。 21.加强对管理、教辅、后勤等部门的考核。要根据这些部门的工作性质、管理职能、服务对象,进一步明确职责,完善和调整对部门和岗位的考核办法。要继续执行投诉制度。考核要定性定量相结合、数量质量相结合、管理和服务相结合、内部和外部相结合。考核结果要和分配、聘任挂钩。 22.各院系部、有关职能及教辅部门要从本部门实际出发,根据教育部、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十一五发展规划”,研究和落实本《若干意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为切实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而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