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实行思想教育与行为指导相结合、各学院政治辅导员和学生代表参与相结合、规定劳动和自愿服务相结合原则。
2 适应范围
适用于住宿生。
3 职责
必须遵守学生宿舍住宿规定。
4 日常管理规定
4.1学生在宿舍内严禁打麻将及其他形式的赌博行为;严禁酗酒滋事;严禁留宿异性;严禁从事商业活动;严禁观看、传播反动、淫秽出版物;严禁破坏、盗窃或抢劫公共财物,敲诈勒索钱财;严禁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攻击侮辱他人,危害他人人身安全,损害他人人格;严禁传播封建迷信思想及伪科学。凡有上述行为的学生按照学校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外,并取消住宿资格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处理。
4.2宿舍内禁止使用明火,禁止违章用电,一经发现,视情节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如:燃烧废弃物;使用蜡烛、煤油炉、液化气炉、酒精炉、电炉、热得快、电吹风、电热锅、电热毯等;私拉电线、私自联网及其他可能危害公共及人身安全的用火用电行为等。
4.3宿舍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和有毒物品,一经发现立即没收。酿成严重后果者,取消住宿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或国家有关法律追究责任。
4.4宿舍内禁止吸烟,禁止饲养各种动物,禁止燃放鞭炮,禁止向窗外丢弃杂物等不文明行为。
4.5不得在宿舍楼内打球、溜冰、喧哗、高声播放音响或进行其它影响他人生活和学习的活动。
4.6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乱倒废弃物。
4.7未经学校许可,不得私办报刊并在宿舍区内散发;不得随意随处张贴广告。
4.8未经公安部门批准,不得在宿舍区内集会、游行、示威。不听劝告者按照学校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组织策划者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4.9骑车出入宿舍区大门须下车推行,迟于夜间23:00(节假日 24:00)返回宿舍的学生,必须在值班室登记后方可入内。学生不得翻越宿舍区围栏,一经发现即送有关部门处理。
4.10学生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亲友会见须进行登记并在指定场所进行,男女同学不得进对方寝室互访。
4.11除各楼层走道、楼梯及宿舍楼周围外环境由宿舍管理部门负责清洁卫生工作外,学生应做好寝室内日常卫生清扫工作;学生宿舍的每个单元须排出值日表,由值日生负责当天单元内公共部位的卫生清扫工作;每个寝室须排出值日表,值日生负责当天寝室内的卫生清扫工作,垃圾实行袋装化。宿舍楼过道严禁堆放垃圾。卫生检查标准详见《宿舍环境卫生检查条例》。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学生寝室、公共部位及其附属设施的环境卫生、安全使用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定期公布。
4.12学生入住后必须遵守管理条例,对违章现象,由检查人员和管理员共同认定,如有争议,由宿舍管理办公室裁定;欢迎入住学生对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