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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后勤服务公司非协议服务项目经费结算拨付补充意见
发布日期:2011-05-16 10:21:48
来源:校长办公室
作者:admin
一、为规范后勤服务公司各类非协议服务项目经费结算拨付,现统一制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后勤服务公司_______非协议服务经费结算汇总表》。 二、关于《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后勤服务公司_______非协议服务经费结算汇总表》的填表说明: 1.标题中的“_______”----填写食堂服务项目、车队服务项目、机关服务部文印项目、物资中心文印项目、后勤仓库领料、物业零星劳务项目等; 2. “使用金额(元)”列----填列实际使用结算金额,单位为元。如果某部门未发生(服务项目)结算经费,在该列中划“-----”; 3.“经费来源”列----必须注明经费列支渠道,即经费名称,如“办公管理经费”、“学风建设经费”、“教学质量建设经费”等;如该经费来源需多项经费分担的,即经费来源需拆分的,必须在“备注”列注明; 4.“负责人签字”列---如果明细附件中,负责人已签字,在该列中写明“见附件”即可;如果明细附件中,负责人未签字,则该列中必须有负责人签字; 5.“备注”列---如果经费来源需多项经费分担的,即经费来源需拆分的,必须在该列注明。 三、各类非协议服务经费结算凭证,包括内部结算凭证和支出报销单,其内容、金额等填列必须规范。要求字迹清晰、工整,金额小写、大写正确,纸面保持整洁。各类结算凭证均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必须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四、“物业零星劳务服务项目”的经费结算拨付应提供相应附件 1.各学院、各部门按要求填列施工委托单,委托后勤物业施工; 2.后勤物业按要求估算该工程所需材料、人工等费用,做出该工程预算,经资产管理处管理人员审核认可后,方可施工。 3.施工结束后,由后勤服务公司施工部门填制施工结算单,经资产管理处管理人员审核,并经有关部门验收签字、注明经费来源,然后由后勤服务公司财务人员开列收据,填制支出报销凭证,经规范程序审批(财务处审核),到财务处办理转帐业务。 五、非协议服务项目经费结算的“经费来源”如果是使用经费簿(财务处认定的)(科研经费、结余结算经费[蓝本子])经费的,拟单独开票,连同明细结算附件,交给该项目负责人,有其本人填制支出报销单,到财务处办理转帐手续。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财务处 2009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