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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分体式空调器管理办法(zc)
发布日期:2011-05-16 10:19:22
来源:校长办公室
作者:admin
分体式空调器(包括系统集群式---小中央空调)是投资高、耗能高、维护成本高、负荷高的四高设备,对分体式空调器使用实行专项管理,有利于平衡用电负荷,节省开支和电气安全运行。分体式空调器的申请、采购安装、使用要贯彻逐级审核、从严控制、使用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具体规定如下。 一.资产管理处是分体式空调器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立项审批、布局配置、迁移拆装和固定资产的专项管理;保养、维修按后勤社会化的要求委托管理。 二.部门在申请装置空调器之前,应向校资产管理处就装用空调器的电气安排进行可行性咨询,经答复同意后,可正式向资产管理处提出申请。 三.申请经资产管理处批复后,由资产管理处设备管理科进行设备立项、经费配额并安排进入采购、安装程序。部门自筹资金安装空调器的,亦须递交申请书经资产管理处会签并批复后,可自主安排。 四.新校区的机种、机型选定和外机安装必须与校区建筑物外观统一格调。空调器的安装由资产管理处房产管理科进行协调、指导,后勤服务公司派出专人现场配合施工,室外机组、支持框架的选定、位置安装必须坚固雅观,立面整齐统一、确保安全,同时处理好冷凝水的回落。 五.分体式空调器其产权由资产管理处房产管理科统一管理和调配,任何部门、个人不得自行迁移拆装。部门调整房间时其配置由校内统一处理。 六.部门自费安装的空调器一经定位由学校统一管理,部门搬迁时不得自行移装。 七.外协单位需添置使用空调器的,须经咨询和申请,并按《外协单位申请增加用电的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办理扩容手续和支付增容管理费。安装和拆迁需由资产管理处予以协调。 八.空调器的供电须专线专表配置,由资产管理处统筹安排,其配电工程费根据使用部门的不同性质,按校内项目、自筹经费项目等方式处理费用结帐,配电施工由资产管理处安排人员监督,工程质量必须符合《上海市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规定。 九.空调器的使用必须专人负责,出现故障及时向维修部门报修。使用中应根据工作环境要求与温差变化,注意调节,尽量节约电能;在用电高峰季节,应根据有关调荷指令作好避峰让电准备。 十.空调机的移装、运行和维修保养管理由资产管理处按合同方式实行社会化管理,优先委托后勤服务公司具体操作。空调器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维修保养定期统一实施,使用部门要配合作好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要注意经常对户外的设置、支持部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修部门予以解决。 十一.空调器的卫生防疫工作由维修保养部门定期安排操作,季节使用之前应对过滤网进行消毒、清洁处理。使用部门可以每月自行拆下滤网清洗或请维修保养部门作相关处理。 十二.学校对管理、使用维护、检修保养分体式空调器做出一定成绩的部门和个人依据财产管理办法等相关条例给予奖励。对未加强管理、不正常使用、未及时维修等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予经济处罚。 十三.本办法一经公布即予执行,其解释权归资产管理处,原各建制单位前后制定的办法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