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的规范管理是确保稳定教学秩序和推动课程教学的重要手段。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凡与我校全日制、成继部、中专教育相关的各教学环节使用的教材,一律由教材供应部统一购买、入库和进行分发。
2 职责
2.1教材每年分春、秋两季(5月中旬或11月中旬),按新华书店征订目录及教材库存目录进行征订,教材供应部将教材目录和征订通知转发给各学院、成继部、中专部教学秘书。
2.2各学院、成继部、中专部依照教学计划及教学任务书(包括新生)选定开设课程所需的教材并由教学秘书填写教材征订单,注明教材全称、编者、版别、出版社、使用专业、年级、班级、学生数及教师用书(启用日期)在规定时间内经教学系主任签名后送教材供应部,根据教材使用部门的订书单并结合教务处已审核的教学任务书,认真进行审核,统一预订。
2.3教材的使用计划应在用书学期开学前三个月集中报出,教材供应部将根据各部门报出的用书计划,向发行系统进行订购,如发行系统回告教材售缺,教材供应部应及时通知征订单位,商洽补救措施。
2.4未能在用书学期开学提前三个月报出的用书计划作“漏订”处理,教材供应部应全力帮助实现按期供书,做到沪版教材三天内,外埠教材十天内反馈补订信息,如反馈信息延误则责任在教材供应部,但漏订造成供书困难由造成漏订的部门负责。
3 管理规定
3.1教材发放过程中,凡公共课基础课按年度分班级进行,选修课等难于按班分发的,以零售方式进行,老生由各班班干部负责,新生由班主任或政治辅导员负责,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发放。
3.2按教学计划学生所领用的教材一般不予以退回。对发生学籍关系转移的学生一般只办理非学生个人因素造成的教材退用手续,(如遇留级、退学、出国、转专业),并由教务处出具证明方可办理教材退用手续,教材污损不予退回。
3.3学生代办费采用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年对预收款进行结算,每学期公布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