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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关于做好政务(办事)公开制度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5-16 10:54:10
来源:校长办公室
作者:admin
沪二工大办[2006]194号 各学院(直属系)、部、中心,机关、直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沪教委办【2006】98号文件精神,经校部研究决定,近期我校将集中做好相关政务(办事)公开制度建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办事公开项目制度建设的工作重点 1.招生入学考试工作 2.教育收费工作 3.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4.学校帮困助学工作 5.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6.教师资格认定和教育人才引进工作 二、办事公开项目制度建设的具体内容 1. 公开办事依据(包括公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原则、实施意见等) 2. 公开办事程序(包括公开办事过程、路径顺序、时间节点、相关手续等) 3. 公开办事职责(包括公开承办机构、承办人员及其职责等) 4. 公开办事纪律(包括公开对相关人员的纪律规定、违章违纪的处理办法等) 5. 公开办事结果(包括公开办事结果以及对违纪行为的处理结果等) 三、办事公开项目制度建设的具体要求 各相关部门应将政务公开工作列为今年年度工作考核的指标和明年工作内容,并在明年终总结和自查。 各相关部门应根据所负责承办的办事公开项目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制定办事公开的制度和办事公开的具体办法。 办事公开制度应包括对外宣传公布制度、工作流程制度、岗位人员考核管理制度、便民服务承诺制度、社会监督举报制度等。 各相关部门要在各自的部门主页开设并逐步健全专栏,根据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为了畅通政务公开举报渠道,学校在教学楼设立了意见箱,以便群众监督。 附件:1、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政务公开内容目录 |